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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北京高考第一志愿可选两所平行志愿高校 江苏省普通高招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03:51:38 | 博考网

2014年起北京高考第一志愿可选两所平行志愿高校

  从2014年起,北京高招本科志愿设置从“小平行志愿方式”调整为“平行志愿组方式”,每个志愿高校专业数由5个调整为6个。

  此外,本科志愿设置从“小平行志愿方式”调整为“平行志愿组方式”。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志愿设置由4所扩大到5所,每批次第一志愿组两所平行志愿高校;第二志愿组为3所平行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专业数由5个调整为6个。

  考生在参加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中,需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中的第一所学校,才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的投档录取资格。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招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

  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考网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3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328分、理科类不低于338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 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7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 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3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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