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警官学校怎么样
广西警察学院是一个二本学校,综合实力还是很不错的。但是针对学生还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广西警察学院身体条件:
(1)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8米(报考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报考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不低于1.60米);
(2)视力要求:单眼裸视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
(3)体重要求:男生不低于48公斤,女生不低于43公斤。对考生过于肥胖或过于消瘦的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即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的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的为过于消瘦,属于不合格;
(4)五官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
(5)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嗅觉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腿、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板脚);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广西警察学院,简称广西警院,坐落于广西南宁,是广西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50年的广西省公安学校,历经广西公安干部学校、广西政法公安学校、广西政法干部学校和广西人民警察学校等时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同意在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广西警察学院。
广西警察学院简介:
院有专任教师320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09人,其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3人、公安部教学名师1人、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1人、公安部视频资格专业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2人;
自治区级教学团队(专科)2个、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1人、广西公安科技专家41人,广西自治区政府特聘法律顾问1人、自治区反恐专家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

广西警察学院是什么学校?
Hello!关于广西警察学院是什么学校的问题,相信宝子们想得到具体了解,今天学姐就给大家详细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一、 公办学校
广西警察学院(Guangxi Police College),简称广西警没老滑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是广西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同意在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广西警察学院。
二、什么学校
广西警察学院是本科院校,是广西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广西公、检、法、司让含姿、安等政法机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老蠢区首府,“中国绿城”坦绝、“联合国人居奖 ”。
三、校园环境
环境优美,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学校配套设施枯腊完善,有计算机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电教室等。学校建有标准的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学校学生宿舍全部为单元式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宽敞明亮。
以上就是学姐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广西警察学院是什么学校的问题哦~主要罗列了以上几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当然关于该院校还有更多内容值得大家去了解哦。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博考网(https://www.380856.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54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今年招收普通专科生1500名。招生专业有侦查、
治安管理、刑事技术、
禁毒、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交通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
法律事务、
法律文秘、
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其中安全保卫专业为两年制,其他专业均为三年制。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录取批次:
(一)高职高专提前批:公安类专业、体育类安全保卫专业。
(二)高职高专普通批:普通类安全保卫专业、法律事务、法律
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面向全区招收参加2013年高考的文、理、体育类考生。
报考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报考公安类专业除了符合普通类考生条件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政审标准执行2006年公安部政治部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面试、体检地点: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长湖校区(南宁市长湖路6号);时间:暂定于7月初(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
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符合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公安类各专业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我校提供的经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数据投档。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15%以内。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普通类专业毋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是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
监督电话:0771-5612492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12367、5610122(传真)
学校网址: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学和特困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颁发通过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注册的“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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