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8 14:10:04 | 博考网
盟 市 | 考 试 地 址 | 考 试 时 间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9日—5月11日 |
包头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12日—5月14日 |
乌海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12日—5月14日 |
阿拉善盟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9日—5月11日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5日-5月7日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9日—5月11日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5日-5月7日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 5月5日-5月7日 |
通辽市 |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场 | 5月16日—18日 |
赤峰市 |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场 | 5月11日—15日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场 | 5月9日—11日 |
兴安盟 |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场 | 5月5日-5月7日 |
注:
1、如遇恶劣天气影响考试,考试时间将向后顺延。每天的考试日程及各项目考试地点由两所主考院校负责安排。
2、各盟市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考试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安排考试。
3、各盟市在考试期间需派出一名领队,负责管理本盟市考生。
4、考试期间如有不清楚事宜,请直接与两所主考院校联系,联系方式:内蒙古师范大学0471-4392031、4392514,内蒙古民族大学0475-8313584。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联系电话:0471-6522485、6501620。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09年4月22日
本报4月13日讯 今天下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写的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点击查看)正式公布,并向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印发。
考试大纲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服饰艺术与表演、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等9个专业类别,将于2012年开始施行。
此次统一编写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大纲按照专业类别,对各专业的考试性质、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做出了明确要求,有的专业还对考试题型做出示例。既方便了考生复习应考,也提高了艺术专业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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