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8 15:03:30 | 博考网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外,其他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我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
重庆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和西南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专业可在我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再进行校考。
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11所经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
注: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附: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
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点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各州(地、市)、县(区)招生委员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业已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文科考生为65.00分以上,理科考生为62.50分以上。
请各地招办尽快将考试成绩通知到每位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将按照体育类编排考场,专业考试未合格考生将按文史类、理工类编排考场。要认真做好专业合格考生《体育报考登记表》填写及入档工作。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