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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体育类高考首试平行志愿 福建:高招实施细则出台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发布时间:2023-03-19 05:21:21 | 博考网

2010年福建体育类高考首试平行志愿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方案正式出台,体育类考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将按照综合分排序。

  省教育厅规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须进行体育统考和文化考试。体育统考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项,每项满分25分,体育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须持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省高招办公布的每批考试时间的前一天到体育统考考点报名,办理参加体育统考相关手续,缴交体育考试费。

  据悉,体育统考时间、地点由省高招办于3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今年体育类专业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等二个批次。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录取时,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为: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据了解,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栏目志愿中一旦发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批准,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的考生。

福建:高招实施细则出台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备受考生关注的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细则23日正式出台。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艺术类、体育类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也有所调整。

  今年高考实行高中新一轮课改相应的改革方案,报考文史类及文科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4门;报考理工类及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4门。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3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

  今年起,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都必须向当地高招办申报对应的加分项目。各级高招办和有关单位也必须公示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为了防范近年来曾出现过的个别少数民族考生临时将户口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地获得高考加分的不合理现象,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对审核程序、审核内容以及审核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作出规定。

  实施细则首次提出,凡在涉及高校招生的各类考核及加分项目中弄虚作假、骗取相关资格的考生,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并取消当年参加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与往年不同,今年省高招办、设区市高招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必须保留到今年年底。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今年8月底。在公示高招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今年,我省将严肃查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考生的违规事实必须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与此同时,我省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人员,追究相应责任直至开除公职;对所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参与违规招生的中学、高校,取消相关项目招生或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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