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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须知 山东:关于上报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9 23:20:07 | 博考网

重庆高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须知

  一、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0日报到,3月21日至26日考试。

  二、考试地点

  西南大学(北碚区)。

  三、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和专项素质项目两部分,身体素质项目为统考项,专项素质项目为选考项。

  (一)身体素质统考项目为: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原地向前掷实心球。

  (二)专项素质选考项目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女)、健美操、武术、游泳(100米蝶、100米仰、100米蛙、100米自)、田径〔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间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千克;女,4千克)、铁饼(男,2千克;女,1千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

  (三)专项素质项目选考方式

  1.报考体育类除须参加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原地向前掷实心球四项身体素质项目考试外,还应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女)、健美操、武术、游泳、田径11个大项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2.选择游泳作为考试项目的只须在100米蝶、100米仰、100米蛙、100米自中选择一项,选择田径作为考试项目的只须在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选择一项。

  3.除艺术体操、100米栏、110米栏外其他项目均不限男女。

  四、考试分值设置

  (一)身体素质统考项目分值占体育考试总成绩的60%。每个项目按百分制评分,四个身体素质项目实际得分总和除以4乘以0.6。

  (二)专项素质选考项目分值占体育考试总成绩的40%。专项素质项目按百分制评分,实际得分乘以0.4。

  (三)体育考试总成绩:(四项身体素质项目实际得分总和除以4乘以0.6)加(专项素质项目实际得分乘以0.4)。

  五、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cqksy.cn)在“下载专区”下载。

  六、划线及投档录取

  根据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分别划定体育类各批次的文化和专业成绩控制线。

  根据考生志愿,将达到相应批次文化和专业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到所报考院校,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进行录取。

  七、特别提醒

  为促进各项目均衡发展,更好选拔各类体育人才,市教育考试院邀请高校和中学有关专家在比对分析近几年我市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后,对部分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项目的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了修订和论证。修订后的《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将尽快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公布,并于2017年正式施行。

山东:关于上报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的通知

  鲁招考〔2014〕112号

  驻鲁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就上报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统考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3月13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各招生院校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

  四、今年仍实行网上报送考试信息。我院发给各招生院校的密钥作为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标志,各招生院校要注意保密,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

  各招生院校要在2014年12月26日前,凭各自的密钥文件登录报送考试信息网址(http://jh.sdzk.gov.cn/art),准确填写本校院校代码、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专业类别、考试科目、预计在我省招生数、报名时间、报名地址、考试时间等信息。

  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新的本科专业目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可按文理类招生,如有关高校有专业要求也可进行专业测试,必须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文理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五、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应将考场违规记录表、相关证据、加盖学校公章的违规考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报送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5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六、各招生院校制定、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

  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86162748

  传真:0531—86162748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11月20日

博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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