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7 03:08:39 | 博考网
本报4月13日讯 今天下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写的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点击查看)正式公布,并向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印发。
考试大纲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服饰艺术与表演、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等9个专业类别,将于2012年开始施行。
此次统一编写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大纲按照专业类别,对各专业的考试性质、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做出了明确要求,有的专业还对考试题型做出示例。既方便了考生复习应考,也提高了艺术专业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记者从昨天举办的2011年艺术类高考咨询会上获悉,2011年艺术类招生凡在江苏设点考试的院校专业考试,将在明年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他非全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我省共设南师大等8个考点单位。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在江苏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院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
据了解,音乐、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和合格线将于明年1月20日公布,1月31日后开始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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