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7 10:17:23 | 博考网
省外院校在晋美术类专业考试(太原师范学院考点)考场规则
1 、考生凭省统考准考证、院校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若准考证损坏、污涂视为无效。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自备的考试用具(文具、画架、画板、颜料、马扎等),不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2、院校报名时间为8点30分-19点(午餐休息40分)。
3、院校考试时间为每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下午2点开始。考生7点20分在图书馆前按院校指示牌集合,7点40由工作人员整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8点30分正式开考(下午2点开考,考生自己去考场)。个别院校如有不同以院校准考证时间为准。
4、院校考试地点为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如有变化,请及时注意考点通知。
5、考生在考前20分钟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将省统考准考证、院校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夹在画板左上角以便查对,试卷一律用四个图钉固定四角。
6、 迟到30 分钟不准入场,开考30 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考场。
7、考生进入考场,座位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8、考生如有作弊行为,按规定上报省招办处理。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10分,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180分。
二、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15分。
2. 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15分。
3. 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30分;专科总分220分。
4. 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55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音乐剧、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5分;专科总分300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4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75分;专科总分235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总分320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1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美术、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