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1 02:10:16 | 博考网
长安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网上远程录龋2.加试要求:(1)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矗(2)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4.加分考生录取原则: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以投档成绩为准。5.专业志愿投档级差: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以后不设级差。6.专业分配办法:参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1)艺术类含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50%
长安大学院系设置
学校设政法与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蒙古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数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蒙医药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传媒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和大学体育教学部27个教学单位 博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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