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3 10:42:23 | 博考网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具体省份批次安排请考生关注各省招生计划公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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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①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②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③专业成绩合格;
④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 ×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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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严格加分调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给予加分,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公平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专业继续完成学业的,可以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申请调整专业。不同录取批次的学生不能申请互转专业。
其它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19个教学院(部)(17个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音乐学院、文法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张仲景国医学院、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2个教学部体育教学部、政治理论教学部),拥有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先进制造技术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建筑设计研究院、张仲景国医研究院和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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