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2 04:44:31 | 博考网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同)考试定于4月份在石家庄学院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办法
凡2015年按普通体育类报名的考生须在3月5日-3月10日,凭缴费代号(7100438)和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缴纳专业考试费120元,并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2.下载《考试报到证》博考网
已缴费考生须在2015年3月15-20日,登录石家庄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jzc.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考试报到证》。报到时间详见《考试报到证》。
3.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工作于4月份进行。根据考生实际缴费情况安排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需按《考试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每天报到时间截至到当天17时。考生报到时须出具《考试报到证》、《报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三证不全者不准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场地为塑胶跑道,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考试可以穿跑鞋,但必须是塑胶跑道专用短钉跑鞋(鞋钉突出部分不能超过9毫米)。
3.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中未按普通体育类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
4.考生必须按报到后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5.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考生报到及考试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石家庄学院(京珠高速公路石家庄高新区出口下高速,东行至珠峰大街南行1500米左右)。
沈阳市2010年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将于4月21日至22日进行。因病和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4月29日至30日进行补考。
●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和补考地点均为沈阳体育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考试对象和携带证件
凡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院校或体育专业,并参加2010年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和《201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及体育考试费自理。
考生需在体育专业考试前一天下午或当天早7点之前于考试现场交纳体育考试费。
●考试内容和办法
体育专业考试内容为身体素质项目、基本技术项目和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原地推铅球、800米。
基本技术考试项目:跳远、篮球往返运球投篮(考生须在两项基本技术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篮球专项的考生只能参加跳远考试,田径短跑(200米、400米、跨栏、跳远、跳高、三级跳远)专项的考生只能参加篮球往返运球投篮考试。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跨栏(栏高1米)、女子100米跨栏(栏高0.84米)、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和游泳。考生须参加报名时所填报的专项考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其身体素质占总分45%,基本技术成绩占占总分20%,专项技术成绩占总分35%。
●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中,考生如犯规(如100米三次抢跑),原则上取消其该项考试资格。
2.考试中,考生如有不听从招考工作人员指挥,妨碍、辱骂招考人员等行为,招考负责人有权暂停该考生考试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向联合招生组负责人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随本组考试,所误项目在考试结束时补考。
4.考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应在考试前将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交市招考办,经市招考办批准可参加统一补考。如因考试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考试,要经本人申请,招考工作人员证明,联合招生组负责人批准后可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有效,不予重测)。考生补考,须出示市招考办证明、《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5.考生如有冒名顶替行为,将被取消继续考试资格并按高考舞弊处理。
6.考试成绩公开,直接与考生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