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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江苏省普通高招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09:32:25 | 博考网

教育部: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以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即使他的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录取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录取。这就使考生第一志愿落空后,其他志愿落选的可能性非常大。

北京大学教授高考咨询专家孙东东说:“我们过去的原则叫什么呢,叫分数相同看志愿,志愿相同看分数,那么实行平行志愿以后呢,志愿是依据,分数是前提。”

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科研处张江琳说:“那么对考生来讲,他机会就是增加了,不像过去,只有一个第一志愿,他的机会只有一次,现在有相当于三个第一志愿,等于机会有三次。”

目前,我国已有湖南、江苏、浙江等省份在高考招生录取中采用平行志愿。今年,上海、北京两市也将推行平行志愿。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不过,由于各省份具体情况不同,是否实行平行志愿由各省份自主决定。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招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博考网

  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3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328分、理科类不低于338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 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7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 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3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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